驳复仇议原文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
驳复仇议原文的相关古诗
圣代提封尽海壖,狼荒犹得纪山川。华夷图上应初录, 风土记中殊未传。椎髻老人难借问,黄茆深峒敢留连。 南宫有意求遗俗,试检周书王会篇。
好在湘江水,今朝又上来。不知从此去,更遣几年回。
檐下疏篁十二茎,襄阳从事寄幽情。 只应更使伶伦见,写尽雌雄双凤鸣。
幽径为谁开,美人城北来。王程倘馀暇,一上子陵台。
临蒸且莫叹炎方,为报秋来雁几行。林邑东回山似戟, 牂牁南下水如汤。蒹葭淅沥含秋雾,橘柚玲珑透夕阳。 非是白蘋洲畔客,还将远意问潇湘。
故国名园久别离,今朝楚树发南枝。晴天归路好相逐,正是峰前回雁时。
荒山秋日午,独上意悠悠。如何望乡处,西北是融州。
每忆纤鳞游尺泽,翻愁弱羽上丹霄。岸傍古堠应无数,次第行看别路遥。
越绝孤城千万峰,空斋不语坐高舂。印文生绿经旬合, 砚匣留尘尽日封。梅岭寒烟藏翡翠,桂江秋水露鰅鳙。 丈人本自忘机事,为想年来憔悴容。
南来不作楚臣悲,重入修门自有期。为报春风汨罗道,莫将波浪枉明时。
连璧本难双,分符刺小邦。崩云下漓水,劈箭上浔江。 负弩啼寒狖,鸣枹惊夜狵.遥怜郡山好,谢守但临窗。
芳朽自为别,无心乃玄功。夭夭日放花,荣耀将安穷。 青松遗涧底,擢莳兹庭中。积雪表明秀,寒花助葱茏。 贞幽夙有慕,持以延清风。 无能常闭阁,偶以静见名。奇姿来远山,忽似人家生。 劲色不改旧,芳心与谁荣。喧卑岂所安,任物非我情。 清韵…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