妇女之孝二十首·木兰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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谨勿悲生女,均之有至情。萦能赎父罪,兰亦替爷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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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居郎省日,莳柳向庭中。对柳如对父,那能不敛容。
嘉汝故锡汝,非将玉展亲。克昭乃显祖,追孝尔文人。
共母一屋下,宁知屋欲然,不须讥寡智,相哺政堪怜。
直以劫父故,蒙他卖友名。闲将诛吕论,非勃亦非平。
食肉隐两颊,饲母向颓垣。终感主养母,能将死报恩。
恶言出於口,必至反其声。小子闻人过,当知以孝闻。
执亲之丧者,可沐浴其身。不待石祁兆,知非佩玉人。
冬月常温席,炎天每扇床。如何汉天下,只有一黄香。
惜矣戴良诞,贤哉庾域诚。真能感鹤唳,何至学驴鸣。
仁矣文皇诏,悲哉少女书。至今民受赐,非但活淳于。
蒲亭一长耳,何许得歌声。化我鸱枭类,而令哺所生。
服除有吊者,待庙至垂洟。亡於礼之礼,斯人其庶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