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十七年,无法可说
六十七年,无法可说释义
【六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力竹切《正韻》盧谷切,音陸。《說文》易之數,隂變于六,正于八。《玉篇》數也。《增韻》三兩爲六,老隂數也。又國名。《左傳·文五年》楚人滅六。《史記·黥布傳》布者,六人也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廬江有六縣。蘇林曰:今爲六安也。又叶錄直切,音近力。《前漢·西域敘傳》總統城郭,三十有六。修奉朝貢,各以其職。
【十七】庄子·寓言》:“寓言十九,重言十七,巵言日出,和以天倪。”郭象注:“世之所重,则十言而七见信。”宋苏轼《范景仁墓志铭》:“以今赋入之数十七为经费,而储其三以备水旱非常。”
【年】漢典考證:〔又叶禰因切,音民。〕 謹按禰因切非民字之音。謹照音義民改紉。考證:〔又叶禰因切,音民。〕 謹按禰因切非民字之音。謹照音義民改紉。
【无法】无视法纪。《孝经·五刑》:“非圣人者无法,非孝者无亲,此大乱之道也。”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“敢有非井田圣制,无法惑众者,投诸四裔。”参见“无法无天”。2.没有办法。丁玲《莎菲女士的日记·十二月二十四号》:“我不觉得又会给人一些难堪,这也是无法的事。”巴金《中国人》:“有些人在外面听到不少的流言,无法解除心中的疑惑。”典
【可】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又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又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又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又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
【说】〔《易·益卦》民説無彊。〕 謹照原文無彊改爲無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