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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德裕是杰出的
家,武宗李炎朝任宰相,在短短的秉政六年中,外攘回纥,内平泽潞,扭转了长期以来唐王朝积弱不振的混乱局面。可惜宣宗李忱继位之后,政局发生变化,白敏中、令狐绹当国,一反会昌时李德裕所推行的政令。他们排除异己,嫉贤害能,无所不用其极;而李德裕则更成为与他们势不两立的打击、陷害的主要对象。其初外出为荆南节度使;不久,改为东都留守;接着左迁太子少保,分司东都;再贬潮州司马;最后,终于将他窜逐到海南,贬为崖州司户参军。这诗便是在崖州时所作。
这首诗,同柳宗元的《与浩初上人同看山寄京华亲故》颇有相似之处:都是篇幅短小的七言绝句,作者都是迁谪失意的人,写的同样是以山作为描写的背景。然而,它们所反映的诗人的心情却不同,表现手法及其意境、风格也是迥然各别的。
作为身系安危的重臣元老李德裕,即使处于炎海穷边之地,他那眷怀故国之情,仍然锲而不舍。王谠《唐语林》卷七云:“李卫公在珠崖郡,北亭谓之望阙亭。公每登临,未尝不北睇悲哽。题诗云……”他登临北睇,主要不是为了怀念乡土,而是出于
的向往与感伤。“独上高楼望帝京”,诗一开头,这种心情便昭然若揭;因而全诗所抒之情,和柳诗之“望故乡”是有所区别的。“鸟飞犹是半年程”,极言去京遥远。这种艺术上的夸张,其中含有浓厚的抒情因素。人哪能象鸟那样自由地快速地飞翔!可是即使是鸟吧,也要半年才能飞到。
“天平山上白云泉”,起句即点出吴中的奇山丽水、风景形胜的精华所在。天平山在苏州市西二十里。“此山在吴中最为崷崪高耸,一峰端正特立”①,“
巍然特出,群峰拱揖”②,岩石峻峭。山上青松郁郁葱葱。山腰依崖建有亭,“亭侧清泉,泠泠不竭,所谓白云泉也”③,号称“吴中第一水”④,泉水清洌而晶莹,“自白乐天题以绝句”,“名遂显于世”⑤。
然而,这一名山胜水的优美景色在诗人眼帘中却呈现为:“云自无心水自闲”。白云随风飘荡,舒卷自如,无牵无挂;泉水淙淙潺流,自由奔泻,从容自得。诗人无意描绘天平山的巍峨高耸和吴中第一水的清澄透澈,却着意描写“云无心以出岫”的境界,表现白云坦荡淡泊的胸怀和泉水闲静雅致的神态。句中连用两个“自”字,特别强调云水的自由自在,自得自乐,逍遥而惬意。这里移情注景,景中寓情,“云自无心水自闲”,恰好是诗人思想感情的自我写照。
唐敬宗宝历元年(825)至二年,白居易任苏州刺史期间,政务十分繁忙冗杂,“清旦方堆案,黄昏始退公。可怜朝暮景,消在两衙中”(《秋寄微之十二韵》),觉得很不自由。
唐宪宗元和六年(811)至八年,白居易因母亲逝世,离开官场,回家居丧,退居于下邽渭村(今陕西渭南县境)老家。退居期间,他身体多病,生活困窘,曾得到元稹等友人的大力接济。这首诗,就作于这一期间的元和“八年十二月”。
唐代中后期,内有藩镇割据,外有吐蕃入侵,唐王朝中央政府控制的地域大为减少。但它却供养了大量军队,再加上官吏、地主、商人、僧侣、道士等等,不耕而食的人甚至占到人口的一半以上。农民负担之重,生活之苦,可想而知。白居易对此深有体验。他在这首诗中所写的“回观村闾间,十室八九贫”,同他在另一首诗中所写的“嗷嗷万族中,唯农最辛苦”(《夏旱诗》)一样,当系他亲眼目睹的现实生活的实录。
这首诗分两大部分。前一部分写农民在北风如剑、大雪纷飞的寒冬,缺衣少被,夜不能眠,他们是多么痛苦呵!后一部分写自己在这样的大寒天却是深掩房门,有吃有穿,又有好被子盖,既无挨饿受冻之苦,又无下田劳动之勤。诗人把自己的生活与农民的痛苦作了对比,深深感到惭愧和内疚,以致发出“自问是何人?”的慨叹。
古典
中,运用对比手法的很多,把农民的贫困痛苦与剥削阶级的骄奢淫逸加以对比的也不算太少。但是,象此诗中把农民的穷苦与诗人自己的温饱作对比的却极少见,尤其这种出自肺腑的“自问”,在封建士大夫中更是难能可贵的。
除对比之外,这首诗还具有这样几个特点:语言通俗,叙写流畅,不事藻绘,纯用白描,诗境平易,情真意实。
在唐代,观赏牡丹成为富贵人家的一种习俗。据李肇《唐国史补》记载:“京城贵游尚牡丹三十余年矣,每春暮,车马若狂,以不耽玩为耻。”中
人刘禹锡也有诗为证:“唯有牡丹真国色,花开时节动京城”(《赏牡丹》)。
当时,牡丹价格十分昂贵,竟至“一本有直数万者”。(亦见《唐国史补》)牡丹中又以大红大紫为贵,白色牡丹不受重视。裴潾这首诗的前两句便形象而概括地写出了唐代的这种风习。
“长安豪贵惜春残,争赏街西紫牡丹。”唐代京城长安有一条朱雀门大街横贯南北,将长安分为东西两半。街西属长安县,那里有许多私人名园。每到牡丹盛开季节,但见车水马龙,观者如堵,游人如云。选择“长安”、“街西”作为描写牡丹的背景,自然最为典型。作者描写牡丹花开时的盛景,只用“春残”二字点出季节,因为牡丹盛开恰在春暮。作者没有对紫牡丹的形象做任何点染,单从“豪贵”对她的态度着笔。豪贵们耽于逸乐,“无日不看花”,桃杏方尽,牡丹又开,正值暮春三月,为“惜春残”,更是对牡丹趋之若鹜。以争赏之众,衬花开之盛,“惜春残”一笔确实收到了比描写繁花似锦更好的艺术效果。
以上使用侧面描写,着意渲染了紫牡丹的名贵。看似与题目无关,实则为后面展开对白牡丹的描写作了有力的铺垫。“别有玉盘承露冷,无人起就月中看。”一个“别”字,引出了迥然不同的另一番景象。玉盘,冷露,月白,风清,再加上寂静无人的空园,与上联描写的情景形成极其鲜明的对比。
元稹和白居易有很深的友谊。元和五年(810),元稹因弹劾和惩治不法官吏,同宦官刘士元冲突,被贬为江陵士曹参军,后来又改授通州(州治在今四川达县)司马。元和十年,白居易上书,请捕刺杀宰相武元衡的凶手,结果得罪权贵,被贬为江洲司马。上面这首诗,就是元稹在通州听到白居易被贬的消息时写的。诗的中间两句是叙事言情,表现了作者在乍一听到这个不幸消息时的陡然一惊,语言朴实而感情强烈。诗的首尾两句是写景,形象地描绘了周围景物的暗淡凄凉,感情浓郁而深厚。
元稹贬谪他乡,又身患重病,心境本来就不佳。现在忽然听到挚友也蒙冤被贬,内心更是极度震惊,万般怨苦,满腹愁思一齐涌上心头。以这种悲凉的心境观景,一切景物也都变得阴沉昏暗了。于是,看到“灯”,觉得是失去光焰的“残灯”;连灯的阴影,也变成了“幢幢”──昏暗的摇曳不定的样子。“风”,本来是无所谓明暗的,而今却成了“暗风”。“窗”,本来无所谓寒热的,而今也成了“寒窗”。只因有了情的移入,情的照射,情的渗透,连风、雨、灯、窗都变得又“残”又“暗”又“寒”了。“残灯无焰影幢幢”、“暗风吹雨入寒窗”两句,既是景语,又是情语,是以哀景抒哀情,情与景融会一体、“妙合无垠”。
诗中“垂死病中惊坐起”一语,是传神之笔。
第一句叙客中度节,已植“思家”之根。在唐代,冬至是个重要节日,朝廷里放假,民间互赠饮食,穿新衣,贺节,一切和元旦相似,这样一个佳节,在家中和亲人一起欢度,才有意思。如今在邯郸的客店里碰上这个佳节,将怎样过法呢?第二句,就写他在客店里过节。“抱膝”二字,活画出枯坐的神态。“灯前”二字,既烘染环境,又点出“夜”,托出“影”。一个“伴”字,把“身”与“影”联系起来,并赋予“影”以人的感情。只有抱膝枯坐的影子陪伴着抱膝枯坐的身子,其孤寂之感,思家之情,已溢于言表。
三、四两句,正面写“思家”。其感人之处是:他在思家之时想象出来的那幅情景,却是家里人如何想念自己。这个冬至佳节,由于自己离家远行,所以家里人一定也过得很不愉快。当自己抱膝灯前,想念家人,直想到深夜的时候,家里人大约同样还没有睡,坐在灯前,“说着远行人”吧!“说”了些什么呢?这就给读者留下了驰骋想象的广阔天地。每一个享过天伦之乐的人,有过类似经历的人,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生活体验,想得很多。
宋人范希文在《对床夜语》里说:“白乐天‘想得家中夜深坐,还应说着远行人’,语颇直,不如王建‘家中见月望我归,正是道上思家时’有曲折之意。”这议论并不确切。二者各有独到之处,正不必抑此扬彼。此诗的佳处,正在于以直率而质朴的语言,道出了一种人们常有的生活体验,因而才更显得感情真挚动人。
(霍松林)
元稹对亡妻韦丛有着真诚执着的爱恋,这首“伴客销愁”,曲曲传情,写来沉痛感人。
起句便叙写他在丧妻之痛中意绪消沉,整天借酒浇愁的情态。伴客销愁,表面上是陪客人,实际上是好心的客人为了替他排遣浓忧而故意拉他作伴喝酒。再说,既是“伴客”,总不好在客人面前表露儿女之情,免不了要虚与委蛇,强颜欢笑。这样销愁,哪能不愁浓如酒!在这长日无聊的对饮中,他喝下去的是自己的眼泪。“酒入愁肠,化作相思泪”,透出了心底的凄苦。
第二句妙在“偶然乘兴”四字。这个“兴”,不能简单地当作“高兴”的“兴”,而是沉郁的乐章中一个偶然高昂的音符,是情绪的突然跳动。酒宴之上,客人想方设法开导他,而诗人一时悲从中来,倾杯痛饮,以致醺醺大醉。可见,这个“兴”字,溶进了客人良苦的用心,诗人伤心的泪水。“偶然”者,言其“醺醺”大醉的次数并不多,足证上句“长日饮”其实喝得很少,不过是借酒浇愁而意不在酒,甚至是“未饮先如醉”,正见伤心人别有怀抱。
结尾两句,真是锥心泣血之言,读诗至此,有情人能不掩卷一哭!醉后吐真言,这是常情;醒来但见旁人啜泣,感到奇怪。一问才知道,原来自己在醉中忘记爱妻已逝,口口声声呼唤妻子哩!凄惶之态,凄苦之情,撼人心弦。
绝句贵深曲。此诗有深曲者七:悼念逝者,流泪的应该是诗人自己;现在偏偏不写自己伤心落泪,只写旁人感泣,从旁人感泣中见出自己伤心,此其深曲者一。
元和九年(814),柳宗元和刘禹锡同时奉诏从各自的贬所永州、朗州回京,次年三月又分别被任为远离朝廷的柳州刺史和连州刺史,一同出京赴任,至衡阳分路。面对古道风烟,茫茫前程,二人无限感慨,相互赠诗惜别。《重别梦得》是柳宗元赠给刘禹锡三首诗中的一首。
这首诗写临岐叙别,情深意长,不着一个愁字,而在表面的平静中蕴蓄着深沉的激愤和无穷的感慨。“二十年来万事同”,七个字概括了他与刘禹锡共同经历的宦海浮沉、人世沧桑。二人在贞元九年(793)同时进士及第,踏上仕途,迄今已度过了二十二个春秋。二十多年来,他们在永贞改革的
舞台上“谋议唱和”、力革时弊,后来风云变幻,二人同时遭难,远谪边地;去国十年以后,二人又一同被召回京,却又再贬远荒。共同的
理想把他们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,造成了这一对挚友“二十年来万事同”的坎坷遭遇。然而使诗人慨叹不已的不仅是他们个人出处的相同,还有这二十年来朝廷各种弊政的复旧,刘禹锡深深理解柳宗元的这种悲哀,所以在答诗中抒发了同样的感慨:“弱冠同怀长者忧,临岐回想尽悠悠。”他们早年的
革新白白付之东流,今朝临岐执手,倏忽之间又将各自东西,抚今追昔,往事不堪回首。“今朝”二字写出了诗人对最后一刻相聚的留恋,“忽”字又点出诗人对光阴飞逝、转瞬别离的惊心。“西东”非一般言别套语,而是指一去广东连县,一去广西柳州,用得正切实事。
这是刘叉在赠剑给友人时写的一首小诗。诗之独特处,在于通篇以水比剑。本来以明澈的秋水比喻闪闪发亮的剑光,古人早已有之。如《越绝书》说:“太阿(宝剑名)剑色,视之如秋水。”后来也有以水比剑以至直接将剑称呼为水的。如李贺诗:“先辈匣中三尺水,曾入吴潭斩龙子。”(《春坊正字剑子歌》)刘叉这首诗不只是在一二句诗中将水与剑相比拟,而是把水剑的比喻作为一个基本构思贯通全篇,更是别开生面。
“一条古时水,向我手心流”,说得很
化,而颇有诗味:诗人不直说这是一把古代传下的明晃晃的宝剑,而说成“一条古时水”;不直说宝剑“拿”在我手里,而是循着“水”的比喻拈出一个“流”字,说一条水向我手中流来,从而使得原来处于静态中的事物获得了一种富有诗意的动感。这种从对面着墨的写法,较之平铺直叙多了一层曲折,因而也就多了一种风趣。
第三句还是循着以“水”比剑的基本构思炼字。剑既似“水”,所以不是一般的“奉赠”、“惠赠”,而是扣紧“水”字,选用了“泻赠”。我们仿佛看到了一条流动着的“水”,流到诗人手里,又泻入朋友掌中。如果直说成“我把剑送给你”,那就情韵全失,索然无味了。
以上三句写赠剑,末句是在赠剑时的殷勤嘱咐。“薄”,是迫近的意思。这一句是说不要为了私人的小仇小怨用这把剑去作无谓的争斗,弦外之音是应该用它来建立奇功殊勋。白居易在《李都尉古剑》诗中写道:“愿快直士心,将断佞臣头;不愿报小怨,夜半刺私仇。
诗以开头“山石”二字为题,却并不是歌咏山石,而是一篇叙写游踪的诗。这诗汲取了
中有悠久传统的游记文的写法,按照行程的顺序,叙写从“黄昏到寺”、“夜深静卧”到“天明独去”的所见、所闻和所感,是一篇诗体的山水游记。在韩愈以前,记游诗一般都是截取某一侧面,选取某一重点,因景抒情。汲取游记
的特点,详记游踪,而又诗意盎然,《山石》是有独创性的。
按照时间顺序依次记述游踪,很容易弄成流水账。诗人手段高明,他象电影摄影师选好外景,人物在前面
,摄影机在后面推、拉、摇、跟,一个画面接着一个画面,在我们眼前出现。每一画面,都有人有景有情,构成独特的意境。全诗主要记游山寺,一开头,只用“山石荦确行径微”一句,概括了到寺之前的行程,而险峻的山石,狭窄的山路,都随着诗中主人公的攀登而移步换形。这一句没有写人,但第二句“黄昏到寺蝙蝠飞”中的“到寺”二字,就补写了人,那就是来游的诗人。而且,说第一句没写人,那只是说没有明写;实际上,那山石的荦确和行径的细微,都是主人公从那里经过时看到的和感到的,正是通过这些主观感受的反映,表现他在经过了一段艰苦的翻山越岭,黄昏之时,才到了山寺。“黄昏”,怎么能够变成可见可感的清晰画面呢?他巧妙地选取了一个“蝙蝠飞”的镜头,让那只有在黄昏之时才会出现的蝙蝠在寺院里盘旋,就立刻把诗中主人公和山寺,统统笼罩于幽暗的暮色之中。
春晴之日,李贺随同朋友们骑马来到郊外游览。眼前山含秀气,水泛新绿,桃花攒簇如火,柳枝摇曳似烟。诗人在悦目赏心之余,不禁神驰物外,感慨万端。从秀丽的山姿水态,想到它们难免发生沧海桑田的变化;从娇艳的红桃绿柳想到人生的短暂易逝。一者悲悼好景不长,一者慨叹年命难久。
所表达的正是这样一种特殊的境遇和情怀。
诗题《浩歌》本于《楚辞九歌少司命》:“望美人兮未来,临风恍兮浩歌。”“浩歌”是大声唱歌的意思。一般说来,写作这样的诗宜从叙事写景入手。但诗人不屑于蹈袭故常,偏从虚处落笔,一开始就把想象的世界展现在读者面前:“南风吹山作平地,帝遣天吴移海水。”幻象纷呈,雄奇诡谲,却又把沧海桑田的“意”婉曲而又鲜明地表达出来了。宋人刘辰翁评这首诗说:“从‘南风’一句便不可及,佚荡宛转,真侠少年之度。”(引自姚佺《昌谷集注解定本》)诗人用豪放的笔触,雄奇的景象,抒发自己凄伤的情怀,真是既“佚荡”,又“宛转”,字里行间充溢着一种惊世骇俗的英气,所谓“侠少年之度”,指的就是这种非凡的气度。
三、四两句,一写仙界,一写尘世。传说王母种的桃树,“三千年一开花,三千年一生实”。彭祖和巫咸则是世间寿命最长的人。当王母的桃树开花千遍的时候,彭祖和巫咸也不知死了多少次了。两相比照,见出生命的短促。
杨敬之的诗,《全
》仅存二首,其中这一首极为后世传诵,并且因为众口争传,逐渐形成人们常用的“说项”这个典故。
关于项斯,《
纪事》载:“斯,字子迁,江东人。始,未为闻人。……谒杨敬之,杨苦爱之,赠诗云云。未几,诗达长安,明年擢上第。”《全
》收项斯诗一卷,此外也未见有何突出成就,只是因为杨敬之的这首诗,他才为后人所知。
杨敬之在当时是一个有地位的人,而这首诗却真心实意地推荐了一个“未为闻人”的才识之士。他虚怀若谷,善于发掘人才;得知之后,既“不藏人善”,且又“到处”“逢人”为之揄扬,完满地表现出了一种高尚的品德。
首句“几度见诗诗总好”,是衬垫之笔,也点出作者之知道项斯,是从得见其诗开始的;赏识项斯,又是从觉得其诗之好开始的。次句进一步写见到了本人以后,惊叹他“标格过于诗”,心中更为悦服。对项斯标格之好,诗不直写,却先提一句“诗好”,然后说“标格过于诗”,则其标格之好自不待言。“标格”包括外美与内美,即仪容气度、才能品德的统一。品评人应重在才德,古今皆然。下文便写到诗人对于项斯的美好标格,由内心的诚意赞赏发展到行动上的乐意揄扬。
“平生不解藏人善”,这句话很占身分。世间自有见人之善而不以为善的,也有见人之善而匿之于心,缄口不言,唯恐己名为其所掩的;诗人于此则都“不解”,即不会那样做,其胸襟度量之超出常人可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