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僧入庐山

送僧入庐山

朝代:唐朝 | 作者:曹松 | 诗词类型:唐诗

送僧入庐山原文

若到江州二林寺,遍游应未出云霞。
庐山瀑布三千仞,画破青霄始落斜。

送僧入庐山拼音版

ruò dào jiāng zhōu èr lín sì ,biàn yóu yīng wèi chū yún xiá 。

若到江州二林寺,遍游应未出云霞。

lú shān bào bù sān qiān rèn ,huà pò qīng xiāo shǐ luò xié 。

庐山瀑布三千仞,画破青霄始落斜。


送僧入庐山作者曹松简介

曹松(约830─?)字梦徵,舒州(今安徽省潜山县)人。早年家贫,避居洪州西山,其后投奔建州刺史李频。李死后,又一度落拓江湖,奔走于江苏、浙江、江西、安徽、湖北、湖南、四川、陕西、广东、广西等地。昭宗光化四年(901)登进士第,时已七十余岁。曾任秘书省正字。其诗多旅游题咏、送别赠答之作,较少接触现实题材。风格颇似贾岛,取境幽深,以炼字炼句见长,但并未流于枯涩。《全唐诗》录其诗一百四十首,编为二卷。

送僧入庐山原文及翻译赏析

①唐太宗之六年:632年(唐太宗贞观六年)。唐太宗是我国历史上有一定作为的皇帝,他在位年间,国势强大,社会较安定,史称“贞观之治”。②大辟:死刑。辟,法。刑法。大辟意为最重的刑罚。③意:估计。④贼:用作动词,窃,私下行动,引申为窥测。⑤三王:指夏禹、商汤、周文王和周武王。他们都是儒家崇拜的古代… 查看详情

  信义可以在君子中施行,而种种刑罚则在小人中施行。判刑列入死刑的人,是罪大恶极的,又是小人中特别坏的人。宁愿为正义而死,不愿意苟且贪生,而视死如归,这在君子中也是很难做到的。在唐太宗即位后第六年时,把判处死刑的犯人三百余人登记在册,放他们回家,约定好到期自动回来接受死刑。这是君子都难以做到的… 查看详情

  这是一篇史评,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,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,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。 文章开门见山,警拔有力。从“信义行于君子,而刑戮施于小人”说起,定下了全文的基调,标出全文的主旨。接着从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史实,以君子与小人相比较,反复论析,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,违反法度,… 查看详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