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分即相见,不待半年强
| 诗句 | 读音 |
|---|---|
| 不待半年强 | 平仄:平 平 仄 平 仄 拼音: bù dàibànniánqiáng|qiǎng|jiàng |
| 相分即相见 | 平仄:平 平 平 平 仄 拼音: xiāng fēnjíxiāng jiàn |
相分即相见,不待半年强释义
【不待】1.用不着;不用。《尹文子·大道上》:“善人之与不善人,名分日离,不待审察而得也。”《后汉书·逸民传·周党》:“臣闻尧不须许由、巢父,而建号天下;周不待伯夷、叔齐,而王道以成。”唐韩愈《处士卢君墓志铭》:“处士少而孤,母夫人怜之,读书学文,皆不待强教,卒以自成。”《老残游记》第十四回:“那死人,更不待説,漂的满河都是。”毛泽东《<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>的按语三八》:“现在我国不仅有许多到了学习年龄的儿童没有学校可进,而且还有一大批超过学龄的少年和青年也没有学校可进,成年人更不待说了。”2.不想;不愿意。
【半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博漫切,般去聲。《說文》物中分也。从八从牛。牛爲物大,可以分也。《易·繫辭》思過半矣。《禮·學記》不善學者,師勤而功半。《韓非子·內儲篇》疑也者,以爲可者半,不可者半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普半切,音泮。大片也。《前漢·李陵傳》令軍士人持二升糒,一半冰。《註》師古曰:半,讀曰判。判,大片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眠切,音鞭。《道藏謌》遊雲落太陽,颰景凌三天。千秋似淸旦,萬歲猶日半。
【年】漢典考證:〔又叶禰因切,音民。〕 謹按禰因切非民字之音。謹照音義民改紉。考證:〔又叶禰因切,音民。〕 謹按禰因切非民字之音。謹照音義民改紉。
【相分】谓使互相增进契分,情谊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邴原传》“太祖征吴,原从行,卒”裴松之注引《邴原别传》:“兖豫之士,吾多所识,未有若君者,当以书相分。”清黄生《义府》卷下:“《季汉书·邴原传》:‘当以书相分。’言以书荐之,使相契分也。”佛教语。法相宗所说的学说。与“见分”相对。谓认识和感知的对象。清龚自珍《最录<八识规矩颂>》:“每支各摄证自证分、自证分、相分、见分等。”章炳麟《建立宗教论》:“缘色及空,以为相分。”
【即】《玉篇》卽今作即。漢典考證:〔《管子·弟子職》左手執燭,右手執卽。《註》卽,作焱。〕 謹照原文左手執燭改右手執燭。右手執卽改左手正櫛。卽作焱非管子註文,惟禮記檀弓註引作卽。謹改爲檀弓註櫛作卽。考證:〔《管子·弟子職》左手執燭,右手執卽。《註》卽,作焱。〕 謹照原文左手執燭改右手執燭。右手執卽改左手正櫛。卽作焱非管子註文,惟禮記檀弓註引作卽。謹改爲檀弓註櫛作卽。
【相见】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诸侯未及期相见曰遇。”旧题汉李陵《与苏武诗》之三:“行役在战场,相见未有期。”宋苏轼《和子由除夜之日省宿致斋》之一:“等是新年未相见,此身应坐不归田。”《红楼梦》第四回:“姊妹们一朝相见,悲喜交集,自不必説。”巴金《随想录》五:“我们分散了,又重见,相见后又别离。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