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缘民事失茶官,解印重来十二年
诗句 | 读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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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缘民事失茶官 | 平仄:仄 平 平 仄 平 平 平 韵脚:上平二十六桓 拼音: zǎoyuánmín shìshī2guān |
解印重来十二年 | 平仄:仄 仄 平 平 平 仄 平 韵脚:下平一先 拼音: jiě yìnchóng láishí èrnián |
早缘民事失茶官,解印重来十二年释义
【早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子皓切,遭上聲。《說文》晨也。又先也。《易·坤卦》由辨之不早辨也。又與皁同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徒》宜皁物。《註》皁物,柞、栗之屬。《釋文》皁音早。本或作早。 《說文》作。从日在甲上。
【民事】1.犹国政。《国语·鲁语上》:“舜勤民事而野死。”汉应劭《风俗通·皇霸·五伯》:“夏后太康娱於耽乐,不循民事,诸侯僭差。”汉荀悦《申鉴·政体》:“国无游民,野无荒业,财不虚用,力不妄加,以周民事,是为养生。”清唐甄《潜书·柅政》:“曷若量己之力……以其半勤民事,察农桑,筑圩防,计丰凶,除奸慝,则民亦少害矣。”2.泛指民间诸事;民政事务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﹝仲秋之月﹞是月也,易关市,来商旅,纳货贿,以便民事。”宋苏轼《答宋寺丞书》:“至於吏道、法令、民事、簿书、期会,尤非所长,素又不喜从事於此。”《宋书·百
【失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式質切,音室。得之反。《說文》縱也。一曰錯也,過也,遺也。《書·泰誓》時哉弗可失。《杜甫詩》雖乏諫諍資,恐君有遺失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弋質切。與同。《莊子·應帝王》自失而走。《荀子·哀公篇》其馬將失。《六書本義》與佚軼通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式吏切《正韻》式至切,音試。《應楨華·林園集詩》示武恐荒,過亦爲失。凡厥羣后,無懈于位。
【茶】《集韻》直加切《正韻》鋤加切,垞平聲。《廣韻》俗字。春藏葉,可以爲飮。《韻會》茗也。本作荼,或作,今作茶。《陸羽·茶經》一曰茶,二曰檟,三曰蔎,四曰茗,五曰荈。《博物志》飮眞茶令人少眠。又《本草》山茶。《註》其葉類茗,故得茶名。又茶陵,地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長沙國茶陵。 《正字通》引《魏了翁集》曰:茶之始,其字爲荼,如《春秋》齊荼、《漢志》荼陵之類。陸、顏諸人,雖已轉入茶音,未嘗輒攺字文。惟陸羽、盧仝以後,則遂易荼爲茶。其字从艸从人从木。○按《漢書·年表》荼陵。師古註:荼音塗。《地理志》茶陵从人从木。師古
【官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古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沽歡切,音觀。《說文》吏事君也。《玉篇》宦也。《論語·撰考》黃帝受地形,象天文,以制官。《周禮·天官疏》上古以雲鳥紀官,六官之號見於唐虞,堯育重黎之後,羲氏和氏之子,使掌舊職天地之官。其時官名,蓋曰稷曰司徒,是天官稷也,地官司徒也。又分命仲叔,使掌四時之官,春爲秩宗,夏爲司馬,秋爲士,冬爲共工。共工,冬官也。合稷與司徒,是六官之名見也。夏之官百有二十,公卿大夫元士,具列其數,殷之官二百四十,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,故曰設官分職,以爲民極。又《增韻》職也,使也,公也
【解印】见“解印綬”。
【重来】再来;复来。晋陶潜《杂诗》之一:“盛年不重来,一日难再晨。”宋秦观《望海潮·洛阳怀古》词:“兰苑未空,行人渐老,重来事事堪嗟。”刘大白《丁宁·春雪》:“让寒飙卷将冻雨,重来称霸。”2.汉乐曲名。《宋书·乐志一》:“章帝元和二年,宗庙乐……加宗庙食举《重来》、《上陵》二曲,合八典为上陵食举。”《宋书·乐志一》:“汉太乐食举十三曲:一曰《鹿鸣》,二曰《重来》。”汉
【十二】十分之二。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:“地方二千里,持戟百万,县隔千里之外,齐得十二焉。”裴骃集解引苏林曰:“十二,得十中之二。”2.特指税率或利率十分之二。《周礼·地官·载师》:“凡任地……甸稍县都,皆无过十二。”贾公彦疏:“皆无过十二者……皆无过十而税二。”《汉书·贡禹传》:“商贾求利,东西南北各用智巧,好衣美食,岁有十二之利,而不出租税。”颜师古注:“若有万钱为贾,则获二千之利。”3.形容数量多或程度深。南朝齐王融《望成行》:“金城十二重,云气出表里。”参见“十二分。”典
【年】漢典考證:〔又叶禰因切,音民。〕 謹按禰因切非民字之音。謹照音義民改紉。考證:〔又叶禰因切,音民。〕 謹按禰因切非民字之音。謹照音義民改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