呈陈和叔

呈陈和叔

朝代: | 作者:王安石 | 诗词类型:宋诗

呈陈和叔原文

毁车为屋仅容身,三岁相要薄主人。昼寓椁砖常至夜,冬沿沟彴复寻春。南陔不洎公归里,苍墓垂成我丧亲。後会纵多无此乐,山林投老一伤神。

呈陈和叔作者王安石简介

王安石(1021-1086)字介甫,抚州临川(今江西抚州西)人。庆历二年(1042)进士,授签书淮南判官。仁宗嘉祐三年(1058),入为三司度支判官,上书仁宗,提倡变法。神宗即位,任翰林学士兼侍讲,再次上书,力主革新。熙宁二年(1069),拜参知政事,设制置三司条例司,主持变法,积极推行农田、水利、青苗、均输、保甲、免役、市易、保马、方田等新法。次年,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。七年,出知江宁府。八年,再相,次年复罢。十年(1077)封舒国… 王安石详细介绍